来源时间为:2020-11-1
定了!今天起,苏州将发生这些变化……
不知不觉
2020年只剩最后2个月了
进入深秋11月
除了让全国人民狂欢的双11购物节
还有一系列与我们生活
息息相关的大事、好事即将发生
来跟接触君一起看看吧~
苏州这些住宅加装电梯有补贴
苏州高新区发布了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补贴标准,明确将给予居民16-20万元/台的增设电梯补贴。
苏州高新区全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业主,均可申请。
高新区符合这一要求的多层住宅约4000栋,这些多层住宅如果申请增设电梯,将遵循政府指导、业主主体、因地制宜、保障安全、试点先行的原则进行建设和管理。
申请流程
1、统一意见确定实施主体
最小申请主体为一个单元,也可以按幢或小区进行申请。通过征求意见,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进入申请流程。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
2、现场勘查,确定可行性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各类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减少对小区环境的影响。
3、达成协议进行方案设计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所需要的资金主要方式为房屋所有权人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可按照楼层的受益、影响等因素协商分摊系数。协商一致后确定书面协议,书面协议确定后,即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4、方案公示进行备案审核
实施主体应在本幢(本单元)拟增设电梯的主要出入口及小区主要出入口就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书面意见和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应在现场划线,醒目标注增设电梯的准确位置。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提交给社区、各属地政府进行备案审核。
5、施工图设计及审查
初步方案经充分协商确认后,实施主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经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图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6、提出申请审查
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实施主体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向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服务专窗提出增设电梯申请。服务专窗审核受理后,由区增梯办组织住建、资规、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及相关管线单位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联合审查。
7、项目施工及监督管理
工程施工前,实施主体应将联合审查意见在现场进行公示。实施主体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8、竣工验收,使用登记
增设电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至高新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9、申请财政补贴
电梯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实施主体凭相关材料至属地建设管理部门申请补贴。各属地建设管理部门核实情况后,拨付补贴款到增梯资金专户中。高新区根据楼层高度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六层及以上住宅楼补贴20万元/台,五层住宅楼补贴18万元/台,四层住宅楼补贴16万元/台。
苏州市中小学寒假时间
根据苏州市中小学
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校历安排:
如无特殊情况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
春季开学时间为2月22日
共23天
目前,苏州各大高校已经公布
2021年寒假放假时间
/苏州大学/
/苏州科技大学/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各高校具体以实际放假为准)
新增一批违法停车抓拍系统
苏州新增一批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总共35套,将于2020年11月1日0时正式启用。
这些时间开车去上海要注意
2020年11月2日起,每日7时至20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机动车号牌的小客车、使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员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和全体公民放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外环高速以东段);
(二)南北高架路(呼玛路至鲁班立交段);
(三)逸仙高架路(全线);
(四)沪闵高架路(全线);
(五)中环路(全线);
(六)华夏高架路(全线);
(七)罗山高架路(全线);
(八)度假区高架路(中环路至秀浦路段);
(九)内环高架路(除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以外的路段);
(十)龙东高架路(罗山路至中环路段);
(十一)虹梅高架路(中环路至S20外环高速段);
(十二)北翟路地道;
(十三)南浦大桥;
(十四)卢浦大桥;
(十五)延安东路隧道。
2021年度园区居民医保缴费
根据园区劳保局居民医保相关政策的要求,2021年度园区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启动。具体申报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8日。请各参保居民务必在11月8日前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参保对象:
1、在园区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少儿及大学生统一由所在学校负责办理。
2、园区户籍的非就业居民、学龄前少儿等由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负责办理。
二、缴费标准:
三、缴费方式:
1、已经领取到市民卡的参保居民可通过市民卡扣款,扣款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前在苏州银行银行市民卡(社保卡)存入足够的金额,苏州银行将在12月11日和12月18日进行2次扣款;
2、由于特殊原因不能通过市民卡(社保卡)扣缴的参保居民可到所属社区居委会的便民点自助机进行缴费。
苏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苏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此前是进行摸底阶段。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9月延考成绩即将发布
2020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9月延考成绩于11月4日10时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成绩查询。本次考试成绩报告单制作和下发工作计划于12月下旬完成,具体领取请以各考点通知为准。
明确申请合格境外投资者资格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同步发布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套人民币11月5日发行
2020年11月5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将发行202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
2020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保持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5元纸币规格、主图案、主色调、“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国徽、盲文面额标记、汉语拼音行名、民族文字等要素不变,优化了票面结构层次与效果,提升了整体防伪性能。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来了
民政部印发《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要求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为简化留学回国人员办事程序,方便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生活,教育部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放宽小型汽车驾照申请年龄
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推出12项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
其中包括: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将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纳入免检范围;取消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70周岁的年龄上限等。
《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施行
为合理控制公路车辆行驶速度,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规范》,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明确了公路限速标志设计的原则、限速值的确定方法、限速标志及相关设施设置要求等主要技术内容。具体包括:高速公路限速值不得超过120km/h;限速值应为10km/h的整数倍;相邻两个限速路段的限速值之差不应大于20km/h;学校区域限速标志宜设置在距学校区域起点前100~150m处等。
纳税信用管理措施有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公告》明确,增加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自愿参与纳税信用评价;增加纳税信用评价前指标复核机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调整纳税信用评分的适用规则;调整D级评价保留2年的措施,适当放宽有关标准。
《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施行
《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决定》明确,在我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
央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在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方面,《办法》明确:
1、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收集与业务无关的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不得变相强制收集消费者金融信息。
2、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以金融消费者不同意处理其金